2009年10月4日 星期日

[ news ] 先囚禁後放生 捕殺動物的殘酷悲歌!

NOWnews 生活中心/綜合報導

「買物放生,殘酷的慈悲!」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2日記者會表示,根據調查,台灣每年有750次以上的放生活動,平均每天有2.1次,其中以價格便宜、生命力強、野生量多的魚、鳥類最為普遍。放生物種多半是從野外捕抓,屬外來物種,嚴重威脅生態環境。

調查指出,宗教組織在少數法師刻意扭曲慈悲的原意下,為求快速募款,以贖罪、求功德的名義,教導民眾不論是身體不舒服或婚姻不幸福,還是想要發財求平安,全部都要「放生」。

也有放生組織為避免爭議,仿效部分地方政府大量「放流魚苗」,其中「釋海濤」的「生命基金會」最為大宗,平均每個月舉辦10次,甚至在水源保護區、苗栗鯉魚潭水庫拿著擴音器誦經放生,裡頭的魚苗種類混雜,還包括掠食性強、號稱水庫殺手的魚虎,對環境傷害相當大。

此外,還有7個組織會到海外放生,包括美國、香港、中國、西藏、印度等地。為滿足市場需求,許多物種被捕捉、運輸、買賣,例如1袋400多隻的蟋蟀,售價350元,因「放生需求」被迫增加繁殖數量;而不少鳥店為儲存「現貨」,把野生鳥關在15公分高的木籠,鳥被捕捉後身心痛苦驚恐,與糞尿共處早已虛弱無力,無法飛行的比例約0.74%至5.4%,放生後傷亡的機率非常高。

學者對此表示,短期大量放生容易造成遺傳分化、傳染疾病甚至族群滅亡。但現行法律對於放生行為並沒有明確法源依據,只負責保育類野生動物的林務局也很無奈。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呼籲中央主管機管應積極立法,管理盲目放生的氾濫情況。

http://www.nownews.com/2009/10/03/327-2514329.ht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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